因工作需要,都江堰市事业单位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2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选调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聘〉用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6)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2025年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和收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正常使用的。
(6)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选调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核检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核检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最终是不是满足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确保字迹、照片清晰)。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和相关证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有效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都江堰市人社局)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调减选调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选调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都江堰市人社局于2025年6月3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核检查工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一个时间里、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发生明显的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人员最终是不是满足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面试资格审核检查、考察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笔试成绩于2025年7月11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100%。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将于2025年7月11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适时公布。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核检查。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都江堰市人社局于2025年7月17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资格审核检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资格审核检查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核检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合乎条件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检查。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相关手续见附件3《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检查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并根据《应聘资格审查表》中联系方式,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检查。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通过面试资格审核检查的面试人员,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开选调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各选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进入体检人员由都江堰市人社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做。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合格者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考察将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要不要回避、报考材料及资格等情况做全面考察和复核。
进入考察人员因个人问题造成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或个人在公示前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进入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顶岗试用时间为1个月,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市场选调的10名人员(岗位编码为21701013至21701018),根据都江堰市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结合选调人员情况统筹安排顶岗试用单位。顶岗试用结束后进行统一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顶岗试用人员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选调单位决定是不是递补,若涉及递补,递补规则同上。
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都江堰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有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所聘岗位等级最高不超过岗位表中拟聘岗位等级。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调入后不保留原有身份,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规定和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用岗位,按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管理。拟聘人员应主动配合选调单位及原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其本人相关人事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考人员,由选调单位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选调人员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都江堰市工作满5年(起算时间自聘用之日起)方可按有关法律法规流(调)动。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成人社办发〔2023〕134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一)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都江堰市人社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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