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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陇川县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9 23:23:25来源:火狐体育在线

  为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充足表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自然资源部、省、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25年9月4日15:00,在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举行了《陇川县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听证会,经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已形成《陇川县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听证会报告,并送达各位听证代表,现将听证会报告予以公布。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陇川县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听证会的报告

  为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充足表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自然资源部、省、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5:00举行了《陇川县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5年7月21日在陇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关于举行《陇川县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的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方式和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发布听证会2号公告。2025年8月13日在陇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听证会2号公告,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代表名单等事项。

  (三)送达听证材料。2025年8月26日将《陇川县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等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由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陆威晨主持;听证人由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元在、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陆威晨2人组成。本次听证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张尔星、县司法局法治调研股股长李梅英进行监察。听证书记员由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中心工作人员秦永柱和余霄宏担任。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应到17名,实到15人(其中:县政协委员1名、律师1名、专家和技术人员4名、企业代表1名、其他代表8名);听证监察人2名,书记员2名,旁听人员1名,符合法定要求。

  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具,也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按照省级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陇川县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是《陇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2021—2035年)》传导与落实,是对上位总体设计中关于产业高质量发展、空间布局等战略部署的细化落实与具体深化。《规划》旨在明确园区开发边界、功能结构、基础设施布局等核心内容,为项目落地、审批监管提供刚性约束,更为园区未来十年乃至二十年的可持续发展筑牢制度基础。

  编制《规划》是指导陇川县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单元开发建设的指令性文件,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执行本规划,各地块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规划设计时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陇川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认真梳理,参会的听证代表共15位,在会上15位听证代表均表示同意《陇川县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听证会稿),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整理为以下23条:

  1.文本第16页,给水厂规划。文中叙述为保证园区远期生产生活用水,建议南麻水厂日供水量大于3万方,二水厂年底将扩容至3万方。南麻水库除去农村供水、农田灌溉供水量外,每年能供给园区的水量为585万方,日供水量为1.6万方,不能够达到文本中要求的日供水量3万方。水利部门对园区的供水工程规划思路是:经初步估算,园区拓展后年净需水量为4430万方,毛需水量4962万方,而现有水源工程可供园区水量仅为585万方,须通过建设弄贯水库、曼哈水库、曼冒水库、扎多水库向园区供水,同时建设配套的连通工程,不足部分从南宛河抽取,新建南宛河1#泵站向户弄片区补水和应急供水,新建南宛河2#泵站向拉影口岸供水。建议对此部分内容根据真实的情况进行修改。

  4.文本第7页规划人口为1.5—1.8万人,人口容量上限规模为2万人,但第3页规划人口0.4—0.6万人。

  5.文本第4页,公共服务设施:新建1所小学,规模0.29公顷,但第30页,表格中没有小学用地,建议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要符合行业发展规划需求。

  7.规划应与“十五五”规划、云南省沿边产业园区规划以及园区规划相衔接,适当考虑园区未来发展的需求。

  10.建议将幼儿园、小学占地规划用地优化,扩大卫生室用地规划,按照建设乡镇卫生院规模进行规划用地。

  12.建议医疗方面按乡镇卫生院标准规划设计,重点侧重普遍病和传染病、特殊病。

  14.文中提及陇川县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等字样,建议:修改为云南陇川产业园区或产业园区。

  15.第2条,指导思想中提到“落实市委提出的“产、城、人”三篇文章”、“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等,建议核实修改。

  16.第8条,“单元规划人口为0.4-0.6万人”;第12条,人口规模控制“单元规划人口为 1.5-1.8 万人。人口容量上限规模为 2 万人(包含服务人口规模)。”,云南陇川产业园区章凤轻工纺织产业园现有务工人员约0.7万人。建议:增加规划人口数值。

  17.第8条,设施传导,“新建一所小学,规模0.29公顷、新建一个幼儿园,规模0.3公顷”,《云南陇川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中是幼儿园,《陇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出现在东部产业片区规划新建 1 处幼儿园,但附表21中又是1所小学。第16条,城镇用地布局规划中又是规划新建1所幼儿园。现因产业园区多为外籍务工人员,暂无需求。

  18.第54条,供电电源与设施规划中“提到计划202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章凤拟建35KV工业园区变电站”与实际不符,建议:核实修改。

  19.第55条,管网规划“规划片区内10KV线路采用电缆,地下敷设,与道路同步施工”,实际上现有园区的10KV线路都是架空敷设,建议:分成已建成和未建设两块内容叙述。

  21.第80-82条,“四线管控中的蓝、绿黄三线.”不一致,建议:核实修改。

  22.图集:占用耕地情况图中,出现已报批农转征的建设用地(已供应土地)套合图还存在占用耕地情况。建议:核实修改。

  23.规划设计好低凹土地的排污水处理,现已供地的一户企业无法排污,让企业暂时无法建设。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评议研究,23条意见和建议均予以采纳。具体如下:

  1.文本第16页,给水厂规划。文中叙述为保证园区远期生产生活用水,建议南麻水厂日供水量大于3万方,二水厂年底将扩容至3万方。南麻水库除去农村供水、农田灌溉供水量外,每年能供给园区的水量为585万方,日供水量为1.6万方,不能达到文本中要求的日供水量3万方。水利部门对园区的供水工程规划思路是:经初步估算,园区拓展后年净需水量为4430万方,毛需水量4962万方,而现有水源工程可供园区水量仅为585万方,须通过建设弄贯水库、曼哈水库、曼冒水库、扎多水库向园区供水,同时建设配套的连通工程,不足部分从南宛河抽取,新建南宛河1#泵站向户弄片区补水和应急供水,新建南宛河2#泵站向拉影口岸供水。建议对此部分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做修改。

  予以采纳,已在说明书中对目前人口规模、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等情况做出说明。

  予以采纳,已修改文本中四至范围的描述。四至范围修改为北至园区北路、西至园区西路、东至园区东路、南至园区南路。

  4.文本第7页规划人口为1.5—1.8万人,人口容量上限规模为2万人,但第3页规划人口0.4—0.6万人。

  予以采纳,第7页的是本次规划预测的人口规模,第3页描述的是上位规划(陇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本规划传导的内容,两者不冲突。

  5.文本第4页,公共服务设施:新建1所小学,规模0.29公顷,但第30页,表格中没有小学用地,建议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要合乎行业发展规划需求。

  予以采纳,第4页,描述的是上位规划(陇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对本规划传导的内容。经与教育部门对接以及结合园区实际情况考虑该用地规划幼儿园较为合适。

  7.规划应与“十五五”规划、云南省沿边产业园区规划以及园区规划相衔接,适当考虑园区未来发展的需求。

  予以采纳,已修改路网,将园区北路西边延长至G556国道,东边衔接陇川县中心城区路网。

  10.建议将幼儿园、小学占地规划用地优化,扩大卫生室用地规划,按照建设乡镇卫生院规模进行规划用地。

  予以采纳,需进一步与教育和卫生部门对接,根据实际需求科学规划教育和医疗用地。

  12.建议医疗方面按乡镇卫生院标准规划设计,重点侧重普遍病和传染病、特殊病。

  予以采纳,已修改。医院建设按乡镇卫生院标准规划设计,重点侧重普遍病和传染病、特殊病。

  13.建议单独规划雨水排水设施,保障低洼村庄不再被水淹。予以采纳,已修改单独规划雨水管网。

  14.文中提及陇川县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等字样,建议:修改为云南陇川产业园区或产业园区。

  15.第2条,指导思想中提到“落实市委提出的“产、城、人”三篇文章”、“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等,建议核实修改。

  予以采纳,已核实修改。指导思想改为按照德宏州委提出的多措并举擦亮“有一个美丽的地方”金字招牌;“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为陇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2021-2035年)确定的发展定位之一,可作为本规划的指导思想。

  16.第8条,“单元规划人口为0.4-0.6万人”;第12条,人口规模控制“单元规划人口为 1.5-1.8 万人。人口容量上限规模为 2 万人(包含服务人口规模)。”,云南陇川产业园区章凤轻工纺织产业园现有务工人员约0.7万人。建议:增加规划人口数值。

  17.第8条,设施传导,“新建一所小学,规模0.29公顷、新建一个幼儿园,规模0.3公顷”,《云南陇川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中是幼儿园,《陇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出现在东部产业片区规划新建 1 处幼儿园,但附表21中又是1所小学。第16条,城镇用地布局规划中又是规划新建1所幼儿园。现因产业园区多为外籍务工人员,暂无需求。

  予以采纳,上位规划传导内容为新建一所小学,本规划结合实际需求新建一所幼儿园。

  18.第54条,供电电源与设施规划中“提到计划2023年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章凤拟建35KV工业园区变电站”与实际不符,建议:核实修改。

  予以采纳,已核实修改为陇川县已建220KV陇川变电站,110kV弄彦变电站和35KV工业园区变电站,保障园区远期用电需求。

  19.第55条,管网规划“规划片区内10KV线路采用电缆,地下敷设,与道路同步施工”,实际上现有园区的10KV线路都是架空敷设,建议:分成已建成和未建设两块内容叙述。

  予以采纳,已修改为“规划片区内已建10kV线路架空电缆,新建电缆建议地下敷设,与道路同步施工”。

  予以采纳,已核实修改。人防工程布局规划修改为“工业园片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区为浅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主要分布在中部商业和居住等用地。”

  21.第80-82条,“四线管控中的蓝、绿黄三线.”不一致,建议:核实修改。

  22.图集:占用耕地情况图中,出现已报批农转征的建设用地(已供应土地)套合图还存在占用耕地情况。建议:核实修改。

  23.规划设计好低凹土地的排污水处理,现已供地的一户企业没办法排污,让企业暂时无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