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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 《关于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审管联动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1-05 10:46:32来源:火狐体育在线

  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 《关于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审管联动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关于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审管联动机制的通知

  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 《关于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审管联动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年5月9日,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合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审管联动机制的通知》(临国动办发〔2025〕14号),现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2023年7月,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合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临沂市人防工程“多合一”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国动办发〔2023〕17号),基本解决了在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提升了全市人防工程审批工作规范化管理上的水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建筑形势的日趋多样,人防工程建设审管遇到了诸多不明确的情形,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人防工程审管流程,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合多部门,结合两年来人防工程审管工作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审管联动机制的通知》(临国动办发〔2025〕14号)。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合并规划类审批事项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83号)、《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逐步优化防空地下室审批的意见》(鲁国动办字〔2023〕25号)、《关于逐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税发〔2022〕55号)、《关于印发临沂市人防工程“多合一”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国动办发〔2023〕17号)等法律和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起草。

  建立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审管联动机制,建立“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联动体系。

  一是规划前置嵌入,落实“多规合一”。为避免因规划衔接不畅导致项目落地延误,建立“规划同步”机制,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医疗、绿地等专项规划深度衔接。

  二是审批环节再造,推进“多审合一”。以往部分项目因审批与建设环节脱节而出现“漏审漏批”“批建不符”问题,企业需承担行政处罚并补缴高额易地建设费用。新出台文件明确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同步征求人民防空部门意见,同时在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易地建设费征缴等多个环节严格把关,实现人防工程与地上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帮企业提前规避风险。对分期建设项目,允许首期应建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时合并建设,多建面积可抵扣后期指标。

  三是审批证照整合,推行“多证合一”。对于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划设计的具体方案审批内容作为相应证书的附件一并出具;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并入“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实行“一张表单”申请”“一个窗口”受理,全部实现“一证办结”。

  四是建设监管联动,实施“多验合一”。为帮企业进一步压缩验收周期,推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将人防工程完工验收备案并入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避免“多头验收、重复提交”,切实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早建成、早投用、早见效。

  2024年12月,临沂市人防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在学习先进地市经验、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审管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多次向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和各县区(开发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部门征集意见建议,到部分县区(开发区)召开座谈会向基层部门和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2条。起草单位根据意见建议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2025年5月9日,经责任部门联合会签同意,文件正式印发。